根据学校职称评审补充规定(2017年11月)第七点要求,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教师(45岁以下),需在现任职期间担任一年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并经考核合格及以上。经过前期自愿报名、组织考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拟确定以下2位老师担任2018级班主任:
18级(1)班:鄢姿 18级(2)班:马怡
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