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招聘启事
来源: 浏览:次 日期:2023-11-30 10:40:54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闽南师大[2020]97号),拟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发布招聘启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应聘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且为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http://marx.mnnu.edu.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下载《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它获奖证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447280@qq.com。

3.资格审查:面试当日提交《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签字版原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分为专业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后,进行专业能力考核。面试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5人组成,记分方法为评委分值相加后求平均值。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 拟聘任体检人选公布后,本人5天内完成体检工作。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上报学校委托学校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待遇:硕士研究生税前基本工资≥3500元,本科生税前基本工资≥3000元,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学校统一按照规定支付和办理。其它事宜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96-2592282

十、其它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食宿及体检等费用自理。

4.学校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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