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补修课程免修的规定
来源: 浏览:次 日期:2023-09-19 14:02:37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试行)》(闽南师大〔2021〕122号)及其他有关培养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和各培养单位培养工作安排,现将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补修课程免修规定如下:

一、免修课程

教育硕士各领域培养方案规定的本科学段教师教育类主干课程

二、免修条件

申请免修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3.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但已修读过教师教育类主干课程或相似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三、免修程序

1.学生申请

研究生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本科学段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统一上交给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

2.培养单位审核

各培养单位完成免修初审工作后,以学院为单位将《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培养科(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培养科邮箱peiyangke01@163.com。

3.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复核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根据培养单位提交的研究生免修申请材料,复核无误后公布免修学生名单。 


附件:

1. 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

2. 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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