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研究生补修课程实施暂行办法
来源: 浏览:次 日期:2023-09-21 15:40:16

《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与教学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2〕232号)规定,凡是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须补修所攻读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2-3门)。补修课程成绩记录在成绩单上,不计入毕业的学分要求内。为规范我院研究生补修课程的实施,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我院研究生,如属于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如达到补修课程免修条件者除外),均需补修我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主干课程2门。

二、具体补修的课程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定的课程为准。

三、补修采取随堂听课的形式,课程考核由任课教师指定,可灵活采取考试、考查或其它形式,考核合格报研究生秘书备案。

四、任课教师工作量以本科教学工作量中修读人数超过标准班系数计算,统一纳入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

五、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三委会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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