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研究生“文献研读”培养环节的暂行办法
来源: 浏览:次 日期:2023-09-21 15:48:05

文献研读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本项工作有效实施,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与教学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2〕232号)及相关规定,我院特制定本办法。

1.导师须根据所指导学生的具体培养方向,为每位学生列出相应必读书目和文献。

2.在所列出的必读书目和文献中,专业型硕士生须精读至少1部专著,同时完成研读10篇重要学术期刊的论文或其它文献,学术型硕士生须精读至少2部专著,同时完成研读20篇重要学术期刊的论文或其它文献。学生研读文献时须在指定记录本上做好相关的读书笔记。

3.根据个性化培养要求,导师全程负责对自己所指导学生的文献研读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导师作为学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须介入全环节培养过程,文献研读的指导不另行计算工作量。

4.学生须在开题之前向导师提交自己的读书报告和文献研读笔记,导师检查同意后提交给所在学位点。各学位点组成考核评议小组(3-6人),对学生所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评阅和考核。凡达到规定要求者,考核评定合格,否则评定为不合格。考核评议小组将最终结果提交给研究生秘书,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记入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开题,直至考核合格。

5.考核的工作量按1学分18学时计,由考核小组自行分配。

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三委会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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