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来源:闽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浏览:次 日期:2022-03-25 16:25:11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疫情期间招生工作质量和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文件精神及福建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和管理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按学科专业相近原则成立三个复试小组,分别为:学科教学(思政)组、思想政治教育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组。每个复试小组原则上应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三)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原则上不少于3人。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采用线下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

(四)复试录取工作解答人:张老师,电话:0596-2592282,手机:13850569821。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录取原则,确认复试名单,并上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志愿生源充足、满足复试录取学科(专业),按差额比例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并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

(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第一志愿复试并拟录取之后,调剂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剂条件,“调剂余额数”的差额比例按200%,并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若出现符合复试条件的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将按照等额复试形式进行复试。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复试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47447280@qq.com)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格式pdf):

1.考生手签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3.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身份证;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6.准考证;

7.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8.自考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自考成绩单(须在当年入学之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9.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四、调剂复试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按照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但均只允许顺向调剂。

7.对申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8.符合相关学科专业学术性(如专业知识理论掌握程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等调入要求。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剂复试批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

具体调剂程序如下:

(1)我院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名额。

(2)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我院根据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我院要求参加复试。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6)我院对拟录取的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五、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考官集中,考生线上。

(二)复试平台:主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复试系统为腾讯会议。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与考生线上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体检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健康风险,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远程复试程序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安全、公平、科学进行,秉持“一平台、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原则,强化考前、考中管理,细化复试流程。具体复试流程如下:

(一)考生认真阅读《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确保复试平台、硬件设备、复试环境等达到复试要求。正式复试开始前,请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并手持身份证供考官进行身份审核,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二)考生登录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人脸验证。学院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对比,对学生通过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面试审核材料严格审查。

(三)考生正式进入复试环节后随机确定复试次序,并从建立的“复试试题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复试。

(四)参加复试评委根据考生综合表现,独立评分。

七、复试其他要求

(一)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究生考试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复试场所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

(二)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复试平台,如使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如使用WIFI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考生取得联系。

(三)复试过程中,使用“双机位”[1]防作弊等防范措施,锁定视频画面要全屏显示,考生不得缩小屏幕查看其他的内容。

若出现以下情况,可面试延期,选择其他时间进行面试。

(1)复试过程中,出现考生或考官网络通信不畅,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2)考生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参加线上复试。因不可抗力而中断复试的,该次复试取消。重新复试时需要重新选择另一题库进行完整复试。

若出现以下情况,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1)考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复试。(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在考官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故意退出复试。

(四)复试前,考务人员手机须交至统一保管处。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并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评委独立评分,并填写每个考生的成绩和考生成绩汇总表。

八、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包括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与外语面试成绩,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其核算办法为: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80%+外语面试成绩×20%,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九、录取办法与复查确认

(一)根据各专业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采取分数优先办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三)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六)在复试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十、监督与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联系电话:李老师0596—2523193;或学校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0596—2591404;学校研招办0596-2527801。

十一、违规违纪处理

(一)复试考试全程考生不录音、不录像、不录屏、不截屏,不将复试的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不以任何形式将与此次网络远程复试的一切相关信息发布到网络上。如有违反,按泄题和作弊处理。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三)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参与复试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一)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闽南师范大学综合楼中区209,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96-2592275。

(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闽南师范大学综合楼中区209,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96-2592275。

(三)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三、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工作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安全、公正、科学开展,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应急预案:一是考场应急。提前安排考试专用场所和备用考场;二是工作人员应急。备足不同居住区域的考官供复试时抽取。三是考生应急。如遇到突发情况,请及时和我院研究生秘书电话联系,及时解决突发问题。

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按照《闽南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执行疫情防控工作。

(一)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明确考场的防疫措施,做好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每场复试前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检查健康码、测体温,复试中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疫情严控期间,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家--工作场所“两点一线”要求,不得去其他无关场所。

(二)保证复试场所整洁。要对考试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保证复试场所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复试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科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开展复试工作。

(三)学校“封闭”“准封闭”管理时,执行属地化管理。按照考生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防疫安全,确保应考尽考。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325




[1]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需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关闭】 【返回顶部】 【返回栏目】【首页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