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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会议宣布干部任命决定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   浏览次数:

11月29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干部任职宣布会,宣布校党委关于我院副院长任职决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何绍福,校党委组织部部长赵丽霞出席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方琼主持,学院全体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参加。

会上,赵丽霞同志宣读校党委关于我院副院长的任职决定:黄耀明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黄耀明同志作履新发言,他在发言中表示,感谢校党委的关心和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勤学习,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齐心协力,与全院师生一起,为学院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方琼同志代表学院班子表态,完全拥护、坚决服从校党委决定,感谢校党委长期以来对学院事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的关心,学院班子将团结协作,努力开创学院事业发展新局面。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何绍福同志在会上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我院近几年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希望黄耀明同志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团结协作,加强学习,求真务实,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为学院事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文:陈精焕 二审二校:刘红旗 三审三校:方琼)